结构性超声波
结构性超声波(B超)最适合在何时进行?
结构性超声波(B超)一般在怀孕18至22周的时候进行,期间胎儿的结构及内脏器官较为清晰,最容易检查。当然,若有需要,也可在怀孕18周前作结构性超声波(B超)检查。随着超声波仪器越来越先进,很多异常结果都可以在11周至14周时被成功检出。但如果太早进行检查,可能会因为胎儿太小,令某些器官(如心脏)尚无法看清楚。而如果在怀孕后期如足月期间 (37周后)进行结构性超声波检查 ,则可能因为胎儿发育完整,导致骨头可能会遮挡住内脏器官,令检查胎儿结构较为困难;并且,即使在怀孕24周之后发现胎儿有缺陷,根据香港法例也无法终止妊娠。